聊城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| 客服热线:0635-2990114
入驻平台
关注微信
登录
|
免费注册
|
收藏
全部
政策服务
通知公告
线上讲堂
首 页
政策文件
通知公告
工信动态
线上讲堂
机构展示
招聘平台
企业网络展馆
网站公告:
发布的信息,若涉及侵权,请联系我们删除!
财税信息
>> 返回
您当前所在位置:
首页
> 财税信息 > 正文
代理记账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企业,以后个人代账将不受法律保护!
更新时间:
2019-08-08 10:48:42
点击次数:
193次
字号:
T
|
T
(编辑:admin)
上一篇:
热情八月,这些财税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!
下一篇:
长期挂账的“其他应收款”如何平账?
收藏
打印
0
条评论
说点什么吧...
不想登录?直接点击发布即可作为游客留言。
发 布
搜索